本帖最后由 衣侬服饰 于 2015-10-22 15:06 编辑
要求查处华南城违规做法并立即整改的联名信 尊敬的胡书记,马书记: 我们是2009年以来陆续购买华南城商铺的苦主。2015年华南城公然违背承诺,宣布所有小业主的商铺三年期满后,终止返租;并欲凭霸王条款,强收巨额罚款。虽经多次沟通,华南城态度蛮横,没有务实的方案和答复。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寻求党和政府的帮助,恳请马书记和许市长为民做主。现将华南城的承诺和实际做法、霸王条款及其对业主利益的损害结果罗列如下,请书记、市长及各主管部门领导明察: 1,当初售卖商铺的时候,华南城销售人员宣称,华南城负责统一招商,做旺市场,统一返租,三年一期,按期返租,年均回报率8%,期满后由华南城继续返租。再三保证一定会履行承诺,造就一个繁荣市场,交给业主一个无限升值的旺铺。 真实的现状是,自交款以来,华南城的招商只针对自有铺位,出售的商铺远未实现其承诺的招商效果,大量铺位至今还保持着封闭或施工状态,时间跨度长达6年。2015年,华南城宣布所有铺位单个租期结束后,不予返租。加之高额的罚款风险,一下把我们这些普通百姓投资人置于绝境之中。 2,“第十二条 营业时间之约定 。。。。,未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擅自关档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或年度开门营业时间少于300天的,则每违约一天,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给甲方及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简单地推算一下,对于没有能力经营和开档的业主,一年要承担30万元罚款,一户价值30万元的商铺,第二年就是零,第三年还要从家里再拿30万出来,第四年,第五年。。。。,如此计算,子子孙孙也偿还不了华南城的罚款。买了这样的铺位,对我们小业主来说,就是灭顶之灾。这样的霸王条款,人神共愤! 3,补充约定1 本合同的标的房地产只能用于纺织服装成品的仓储(物流)用途,。。。。,应就违约天数按每天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又是一条让小业主欲哭无泪的霸王条款。 4,除了各种“足以载入史册”的霸王条款外,华南城还存在一些损害小业主的违规做法: A,华南城以仓储物流报批之名,行商业地产售卖之实。销售时说的是商铺用地,但实际房产证是仓储物流,既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又对购买者涉嫌欺诈。B,每月强收市场推广费,却从未实现招商。大量铺位从未有任何商家进驻,也未有任何规划宣传。C,大量铺位封闭空置,架构未建、标识不明,却强收高额管理费,每月每平方高达15元,高于任何一家仓储性质房产的标准。D,公摊面积的使用从未公示或征求小业主同意,就私自出租。租赁所得从未公开账目,从未与业主分享,侵害业主集体利益。 作为知名上市公司,华南城非但没有承担起一个大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而且涉嫌欺诈营销,强立霸王条款,鱼肉百姓投资人,制造不利社会稳定的隐患。出现这样一个公司是深圳地产界的耻辱!恳请书记、市长及各主管部门领导,对华南城严肃查处,责令整改,有效招商,废止霸条,遵守诺言,实现返租,保护百姓投资人的切身利益,维护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 恭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 华南城小业主代表
201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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