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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教育] 南昌县(象湖)诚义学校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新生信息采集及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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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湖新城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7-7 18:46:46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诚义学校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新生
信息采集及报名公告

尊敬的各位新生家长

       大家好!

      疫情期间,为了使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及报名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根据南昌县教体局《2020年南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与公布的《二0二0年南昌县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地段范围》,现就2020年诚义学校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及报名工作进行公告,敬请广大家长相互转告,密切配合。(防疫期间实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场报名时请家长独自携带材料来学校,不需要孩子陪同。)

       秋季招生主要有两个环节:一是网上信息采集环节,二是现场报名环节。

招生地段范围

小学力高国际城力高国际城、伟梦清水湾清水湾九里象湖城九里象湖城等住户子女。
初中力高国际城力高国际城、伟梦清水湾清水湾丰源淳和丰源淳和、罗马壹号、香橙苑、博苑、九里象湖城九里象湖城等住户子女。

信息采集对象

1.小学一年级: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作采集)
2.初中一年级: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当年小学毕业生。  

信息采集时间

2020年7月8日-7月18日

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时间:2020年8月2日—8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第二次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8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

小学一年级:诚义学校德智楼一楼
初中七年级:诚义学校德慧楼一楼

QQ截图20200707184500.jpg

网上信息采集入口

点击信息采集入口

报名材料

小学一年级新生需要准备:
1.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父母和孩子户口本
3.父母身份证
4.结婚证
5.出生证
6接种证

初中七年级需要准备:
1.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父母孩子户口本
3.父母身份证
4.结婚证
5.小学毕业证
6.出生证:孩子户口本上的户主不是父母的情况下,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

(以上所有证件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备注:提供材料复印件补充说明
小学一年级新生
      1.户口簿:户主页面,小孩本人页面,小孩爸爸页面、小孩妈妈页面,共4张,若户口不在一起则分别复印。说明:小孩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身份证:小孩爸爸、妈妈,复印在1张纸上,复印身份证正面即可。
      3.房产证:房产所有人页面及房产登记时间页面,共2张。说明:房产登记时间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前。
      4.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第一面,购房人信息页面,商品房用途页面,合同签订时间页面,共4张。说明: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4月30日及以前,并提供连续三个月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或燃气费凭证,如有房产证则无需提供购房合同。
      5.儿童预防接种卡:小孩姓名页面,最近接种记录页面,共2张。
      6.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共1张。
初中七年级新生
     1.户口簿:户主页面,小孩本人页面,小孩爸爸页面、小孩妈妈页面,共4张;说明:若户口不在一起则分别复印。
     2.身份证:小孩爸爸、妈妈,复印在1张纸上,复印身份证正面即可。
     3.房产证:房产所有人页面及房产登记时间页面,共2张。说明:房产登记时间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前。
     4.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第一面,购房人信息页面,商品房用途页面,合同签订时间页面,共4张。说明: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4月30日及以前,并提供连续三个月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或燃气费凭证,如有房产证则无需提供购房合同。
     5.小学毕业证:小孩信息及毕业学校页面,共1张。

特别提醒:

1.原来已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学生不得进行报名,因为全国电子学籍无法办理。
2.因学位已满,其他年级转学插班生一律不办理。

入学信息采集规定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工作意见》洪府厅发[2015] 14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0]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入学信息一经采集,则不再做任何更改。

      (1)学生入学信息采集时,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因特殊原因一年以上未办理房产证的住宅购房合同提供了连续三个月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或燃气费凭证的除外),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的4月30日。

       (2)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3)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4)监护人有多套房产,须在学校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

      (5)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4月30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城区,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的,应提供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租(借)房合同且租(借) .房时间期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30日),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如经查实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另有房产的,则按其房产住址分配义务教育学位。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7)进城务工、经商非本地户籍随迁子女学生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必要的条件下,补充提供工商执照、社保缴纳以及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采集时,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用工单位社保缴纳凭证、居住证、符合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县行政审批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如经查实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另有房产的,则按其房产住址分配义务教育学位。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入学信息采集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假房产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地段生源认定

       城区各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地段范围接收具有本县城区(含有固定住房的城区以外户口)户籍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等。如果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地段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同时属于学校地段范围内;符合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地段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校地段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昌南新城)无房产;莲塘城区农业户口(含莲塘村委会、八一涂村的原老居住户、莲塘水产场等农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省、市驻我县企事业单位,( 如橡胶厂、玻璃三厂、省送变电、民星集团等国营单位)因户口不在我县,常住房在莲塘,由单位提供证明和相关证件(工作证,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县政府按政策规定安排的廉租房;城区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地段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在学区地段范围内。

       第三: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 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地段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昌南新城)无房产;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户口一时未能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住房证明材料、户口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

      第五:父母在我县具有经县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其小孩随父母一方(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在我县居住,经教体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按照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入学(提供企业证明、小兰工业园管委会证明、县招商局证明、企业法人执照或企业任职通知、户口本、房产证或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符合规定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第六: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属城区户口(含 集体户口)但地址不在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地段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昌南新城)无房产。

       第七: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不在本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地段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莲塘城区、银三角、昌南新城)无房产, 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籍常住地址落户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除外),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县行政审批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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