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房字〔2013〕42号
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 (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房管(住建)局(办),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日常工作,统一全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履职工作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法规和《南昌市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洪府厅发[2008]3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抄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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